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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无人机获法律“导航” 五一之后新规正式实施

对于蓝天来说,无人机就像是一位不速之客。近年来,消费级无人机的快速普及以及工业级无人机的日益崛起,让我们逐渐看清了这位客人的真实面貌。掀起无人机的“盖头”,我们一方面看到了其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带来的价值与便利;但另一方面,也看到了其所引发的不少问题。

其中,“黑飞”、“扰航”、“隐私泄露”等事件的频频发生,让不少国家头疼不已。为了推动产品的安全使用和产业的健康发展,各国普遍已经将无人机纳入法治“围栏”之中,希望通过监管政策的收紧以及打击力度的增强,不断提升对无人机飞行应用管控的能力与水平。

而从2017年开始,我国无人机监管体系的建设也逐步加快,不仅国家主管部门陆续发布了相关“导航”政策,同时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速推进地方性法规的完善与落实。各地各部门纷纷深入到无人机管理这一全新领域之中,试图将无人机的法治“围栏”织的更大更密。

浙江省编织无人机法律“密网”

今年以来,在继深圳发布实施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之后,浙江也成为了无人机管控法律建设的又一战场。

3月28日,浙江省通过了《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将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产品统一纳入到法律监管范围之中。据了解,这一《管理规定》是全国首部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障公共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在完善浙江本省无人机法律规范的同时,也能给其他地方的管控建设提供借鉴。

而首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离不开浙江长久的无人机法律探索积累。早在2017年11月,浙江便开始审议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条例的草案,对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立地方性法规。其中实名登记、划定限/禁飞区域等不少办法措施,都为今年新政的出台打下了基础。

今年3月份,从草案修改稿提交到《管理规定》正式出台,浙江的无人机监管正式进入到有法可依、依法管控的全新阶段。随着自身法律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无人机法律“密网”的初步形成,未来浙江无人机的发展和管理将朝着安全、健康的方向加速前进。

新规三大亮点为无人机“导航”

根据浙江《管理规定》给出的信息,新规的正式实施日期为5月1日,也就是说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那么,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后,浙江的天空监管具体将会变成什么样呢?从《管理规定》中我们发现,浙江本次的新政亮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实名、设限和严管。

其中,实名是指购买无人机之前需进行实名登记,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要为登记提供便利,公安机关协助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实施登记制度,无人机销售者要向购买者正确介绍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告知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进行实名登记之后,无人机就可以像车牌号一样对应到人,这一方面能够遏制利用无人机进行的偷窥、偷拍、违法等行为,另一方面也能方便无人机丢失后的查找与管理。

此外,设限是指划定禁飞、限飞区域和时间。新政规定: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其上空飞行;确需要进行飞行的,需依法报请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同时,政府可以设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得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

最后,新规的第三个亮点是严管。该严管具体包括了对无人机违规飞行或隐患飞行,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拦截、迫降、捕获等方式对无人机予以扣押;同时,对擅自改装无人机,改变、破坏电子围栏,在禁飞时间和区域内飞行等行为,个人予以一千到五千罚款,单位处于二万到十万罚款。

这三项措施从管、控、惩的不同角度,对无人机进行了细致、严格的管控与规范,尤其针对无人机的多发问题进行了合理的处理与解决。新规遵循安全规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分别落实了对生产者、经营者、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各自责任,相信在此新规指引之下,未来浙江的天空将更加安宁和谐。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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