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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软怕硬的互联网公司们:敢恐吓李跳跳,却不敢回怼苹果

 

李跳跳之死。

作   者丨朱翊

出   品丨逐一财经

今年8 月,李跳跳公众号 “大小姐李跳跳” 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一份来自国内某互联网大厂的律师函,该律师函认为李跳跳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故要求李跳跳即时起停止更新和提供下载服务。

但至于李跳跳侵害了委托人多少合法权益,该律师函并未明文说明;同时至于“李跳跳”这款产品为何会诞生,该委托人也并没觉得导致这款产品出生的他们,是否早就不道德。

迫于大厂们财大气粗的压力和磨刀霍霍的威慑能力,李跳跳不得不妥协低头。

这件事虽然听起来天方夜谭,但在互联网行业却已是常态——因为你的产品影响了我的利益、所以就必须让你死!从数十年之前的PC互联网时代到目前的移动互联网潮流,与此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

这些互联网大厂敢言之凿凿地发布律师函,其最大的原因无外乎他们料定了个人开发者只能被迫接受他们的条件——在财大气粗的巨无霸公司面前,个人开发者有且只有一条路可走。

是的,行业已经很艰难了,但互联网大厂们还是要让人无路可走。

即便“李跳跳”们本身只是一个公益性质的单机应用,“没有联网也没有盈利,不存在律师函中所说的经营行为。此外,开屏广告本身有跳过按钮,‘李跳跳’APP 只是作为工具帮助用户实现了这个操作,不存在入侵和破坏,也不会对第三方应用的完整性有影响”,但这些大厂也依然要让它死。

“开放、包容、创新”曾经是互联网大厂信奉的商业哲学,但很显然,这样的理念已经不再适合当前的互联网。

诚然,“李跳跳”们通过帮助用户跳过开屏广告的行为也有“不道德”之嫌,但作为互联网大厂,在指责和迫害“李跳跳”们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意识到自己的商业行为本就不道德?

如果不道德的自己打着道德的大旗、以道德的名义让别人死,这是否本就是一件不道德的事?

一味地说别人“不道德”,却对自己的不道德视而不见,这样的“道德”何来道德?

而且,如果“侵害”这些互联网大厂利益的对象不是“李跳跳”们这样的个人开发者或小公司,而是比这些互联网大厂更财大气粗的苹果公司,这些互联网大厂们又会怎样做呢?

答案自然是非常戏剧性的结果——日前有消息称苹果已通知国内多家头部App要求它们移除陀螺仪权限,禁止通过“摇一摇”功能跳转广告的消息被媒体报道后,没一家大厂敢给苹果公司发“苹果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相关律师函。

面对媒体的追问,这些大厂的不约而同的回答结果都是:“未收到苹果通知”。

即便收到了苹果公司的通知,这些互联网大厂除了乖乖听令之外,又能如何?

要知道,苹果要求APP们移除陀螺仪权限,就意味着想通过摇一摇”跳转广告的方式在苹果手机上将不复存在——对这些互联网大厂而言,这即意味着苹果赤裸裸地斩断了他们以此为营收的赚钱机会。

相比“李跳跳”们只是帮助用户跳过开屏广告的行为,苹果的这纸新规则是从根本上斩断了开屏“摇一摇”广告的现金收入。如果要说侵害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话,苹果此举才是货真价实的断人财路。

但是在更厉害的苹果面前,这些互联网大厂唯唯诺诺,一切唯苹果是从,丝毫不敢回怼。

对个人开发者怒发冲冠,对巨无霸苹果谦卑诚恳,好一个赤裸裸的欺软怕硬。

因为这些互联网大厂自己也清醒地知道,他们自己在普通用户和个人开发者面前可以耀武扬威财大气粗不可一世,但在更厉害的苹果面前,他们所有的嚣张都只能成为温顺的猫咪——苹果比这些互联网大厂更有钱和资源,也更有强大的法律顾问,还有这些互联网大厂得罪不起的App Store应用商店。

所以,面对苹果一刀切的霸王条款,它们不敢怒也不敢言,只能唯唯诺诺地说“还没接到通知”。

但对于普通用户和个人开发者,他们还会如此谦卑吗?

面对个人开发者,带着恐吓和威慑的律师函从不缺席;但面对比自己更强大的苹果,却选择了唯唯诺诺的屈服和退缩。在道德阵地中,这些互联网大厂早已失去了作为独立自主企业的尊严和勇气。

       原文标题 : 欺软怕硬的互联网公司们:敢恐吓李跳跳,却不敢回怼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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