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政策“大红包”
在汽车产业技术变革窗口期,在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2018年汽车产业会如何发展?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汽车产业,对汽车今年的发展方向划出了重点。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在报告中被提及三次之多,包括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减免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开放新能源汽车制造等等。与此同时,多名汽车业界的两会代表针对当下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提出了多重建议,以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高质量发展。
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新能源汽车受到持续重视,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来说是极大利好。这也凸显了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新技术革命对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
新能源汽车三大领域加速发展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全球领先,过去三年连续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国,累计产销量已超过180万辆。其中,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3.3%,市场占比为2.7%,比上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而2018年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达到3.8万辆,同比增长4.3倍。
不过,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关键时期切换期,从政策驱动向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转换。为此,与去年相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新能源汽车重视程度大幅提升,共有三处提及新能源汽车,包括在制造领域、外资准入门槛以及市场培育等方面。
在制造方面,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制造强国建设,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实施重大短板装备专项工程,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
在市场培育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消费升级,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
早在2015年,国家便开始对新能源汽车实现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前已经发布了十六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已有数千款车型入围享受免税政策。去年底,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明确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优惠政策仍将继续,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在准入门槛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外商投资稳定增长。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
实际上,放开新能源汽车准入,一直为外界所关注。去年11月,外交部便已经发布消息,中国将在2018年6月前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开展放开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试点工作。目前,为了加速布局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宝马、福特、大众均已经在中国设立全新的合资新能源汽车企业。
分析指出,政府工作报告中从全方位提及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明确了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态度,将会持续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质量。
多重建议以实现高质量发展
然而,我国新能源汽车虽然正在快速发展,但依旧面临着一些瓶颈和问题,包括政策法规有待梳理统一、地方保护、核心技术突破、充电设施建设仍无法满足需求等等。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曾庆洪表示,要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促进产业发展,现有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法规群已涵盖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准入管理、产品开发、零部件产业、营销网络、投资管理等相关领域,但法律位阶较低、制定机关不尽相同,比较分散。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专门法律或行政条例,以此统领不同部门的相关政策规章,引导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完善双积分政策,实现“奖优罚劣”。
全国人大代表、长城汽车总裁王凤英也表示,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目标不仅是让国人使用高品质新能源汽车产品,享受高质量的服务,更要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此,王凤英建议,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在从政策驱动向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的关键时期,需要构建公平竞争与标准统一的市场环境,理顺整个新能源汽车生态链的发展环境。对于屡禁不止的地方保护等阻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因素,一方面需要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并加强监管和问责;另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府转变行政思路,简政放权,调整政策着力点。
而针对新能源汽车发展关键点之一的基础设施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汽车集团董事长徐和谊建议设立动态规划和布局充电设施建设蓝图;设立专门的联席协调办公机构,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同时加快充电运营服务费用规范化及后台结算系统联通;对充换电的新业态给予政策支持,包括场地报批、资金支持等。
曾庆洪也表示,要完善政策规划,统筹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与充电设施建设法规,确保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公共区域快充桩建设;积极推动城际快充网络发展,解决纯电城际出行焦虑;促进电网配套升级;引导物业主体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并鼓励互联互通、网络共享等商业模式创新,加强运营维护。
自动驾驶立法呼声渐高
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相辅相成的智能网联汽车领域,随着相关技术的积累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已逐步走出实验室,但由于现行汽车道路管理法规有部分条款不能适应其发展需要。因此,与往年相比,今年两会代表也建议加快立法工作,以抢占全球汽车产业的战略高地。
曾庆洪建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定自动驾驶汽车管理暂行条例,对包括道路测试、生产者与销售者责任、消费者权益、购买保险等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为我国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的发展创设良好的法制空间。
据了解,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但这些法律法规主要系基于传统汽车的技术背景制定,许多规定无法适应自动驾驶汽车发展的需要,甚至会影响、阻碍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销售及使用。
目前,虽然国内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自动驾驶面临的法规,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规范文件,譬如《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等等,但均属于地方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地方政府规章。
而在国外,部分汽车成熟市场已经相继出台相关法规。其中,2017年美国批准了自动驾驶法案,鼓励自动驾驶汽车的测试和研发;德国修订了现有道路交通法,并出台全球第一部自动驾驶道德准则。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CEO李彦宏也建议,自动驾驶技术正处于产业化探索的初期,政策与技术进步是否匹配,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产业的创新速度和竞争力。我国亟需加大在政策领域的创新力度,包括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自动驾驶开放平台,构筑我国在自动驾驶领域的产业竞争力;加快研究并出台运营政策,从国家层面为加快自动驾驶汽车产业化奠定法律基础;推进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速改造面向自动驾驶汽车的新型城市交通环境。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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