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红利确定:149家上市公司分食80亿
3月7日,胡夫曾引用证券行业研究数据预判,如果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从16%下降至13%,预计全行业将减负300亿元(详见拙著《增值税降到13% 行业能减负多少?好事者算了算》)。
在该文的导读里,我是这么写的:“有趣的是,汽车厂商能够落袋为安的税款,却不是增值税”。这是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它最终是由消费者承担,减税并不会直接导致企业净利润增加;但由于企业需要缴纳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基是增值税等,因此伴随着增值税税率的降低,这部分税费也会相应减少,变成企业的利润。
本周一,国金证券测算了增值税税率调整对国内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按2017年各家公司的年报数据看,在沪深2地A股上市的149家汽车制造业企业,在新的税率下共能够增加79.59亿元的净利润;其中上汽集团一家“独吞”超过1/3,达到28.06亿元。
149家企业从税率调整得到的收益的算术平均值为5341.6万元,但考虑到中位数仅为934万元,这样的平均值对分析问题可谓毫无用处。为更好比较不同企业的受益状况,胡夫参照国家统计局对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五等份分组模型,对国金证券统计的149家公司进行了分组。
为更好地体现前20%(取29家)的差异,将其进一步细化为3部分,如下图所示。很明显,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精准地实现了扶优扶强的政策初衷,头部公司拿走了最大的政策红利。
附:国金证券计算各公司增值税额的模型
采用税金及附加倒算法:纳税人在缴纳流转税时需要同时按照一定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金及附加中的教育费附加是基于实际发生额计缴、基数依据就是实缴增值税等税种。
据此到算出企业实缴增值税情况,公式如下: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合计税率;其中教育费附加合计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的费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二者合计为5%);
当期实缴增值税=教育费附加/5%-消费税-营业税;
增值税减税增厚利润计算:假设1)含税收入不变,即产品价格不变,且产品供求不变;2)进项税和销项税的税率一致。
第一步:增值税调整后减税额=当期实缴增值税-当期实缴增值税÷当前适用税率×(1+当前适用税率)÷(1+调整后税率)×调整后税率;
其中:
“当期实缴增值税÷当前适用税率”为不含税收入;
“当期实缴增值税÷当前适用税率×(1+当前适用税率)”为含税收入(我们假设这一项在增值税调整前后不变);
“当期实缴增值税÷当前适用税率×(1+当前适用税率)÷(1+调整后税率)”为增值税率调整后的不含税收入;
“当期实缴增值税÷当前适用税率×(1+当前适用税率)÷(1+调整后税率)×调整后税率”为增值税率调整后的增值税缴纳额;
第二步:增值税减税规模=增值税调整后减税额×(1+12%);
假设企业供给和售价不变,则增值税减税部分则为利润增厚部分;另外,增值税下降将带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下降,二者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5%,合计12%。
企业利润改善程度=增值税减税规模×(1-所得税率)/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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