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民国汽车工业研究笔记 (长篇连载4-1)

第四章 颠沛流离的汽车厂(上)

——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的悲惨历史

1936年12月8日,中国汽车制造公司创立,在湖南株洲设立总厂,在上海设立分厂。1937年2月在株洲正式开工建厂,但只建起电厂、金工车间和铸工车间,抗日战争就爆发了,建厂工作停止。

到上海沦陷之日(1937年11月12日)为止,上海分厂组装了100辆奔驰2.5tom59型载货柴油汽车。此后为避开战乱,上海分厂将技术人员和大部分设备从上海搬迁到了株洲总厂。

1938年日寇打进湖南,株洲总厂也处在兵荒马乱之中,并多次被日寇飞机轰炸,已经无法继续办下去,被迫向广西桂林、重庆巴县、香港九龙荃湾分三路内迁重新组厂。在广西建立的桂林分厂(后毁于战火),在重庆巴县建立华西分厂,中国汽车制造公司总部搬到香港,改名为华运行,在九龙建立了汽车装配厂和零部件仓库,株洲工厂的部分设备也运到了香港,成立南华铁厂。

德国人把柴油机、底盘、驾驶室等大总成件运到香港,由华运行组装成整车,产品全部交给国民政府军方使用。1939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中国与德国断绝了交通,华运行得不到零件供应,被迫停产。为了保证在用整车的使用,华运行向美国订货,按奔驰的图纸生产零件,运到香港再转到内地。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了香港,南华铁厂的百余部设备落入日军手中,机器被拆到日本。华运行辗转来到重庆,恢复了原来的大号“中国汽车制造公司”,但已经是名存实亡,只能生产一些汽车配件,无力生产整车。在2年多的时间里,中国汽车制造公司装配了2000多辆汽车。

一、合步楼与中德易货贸易

1930年2月28日,应孙中山之子孙科的邀请,全德工业联合会派遣工业考察团赴中国考察,探讨中德间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实业考察团3月3日抵香港,先后访问了广州、上海、南京、北平和东北等地,6月12日离开沈阳,取道西伯利亚返国。

考察团返国后,向全德工业联合会提出一份长达200页的报告。

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局势虽然仍在动乱,不适合于德国投资,但相信此种内乱不久之后即可结束,中德合作长远前途非常乐观,工业界应为未来做好准备、铺好道路,以奠定中德长久合作的基础。

考察团认为在中国办事,搞好人际关系是成功的秘诀,因此,宜在中国政府中大力培养亲德势力,对德国军事顾问赴华更要全力支持,以扩大对华领导阶层的影响,必要时不惜以金钱手段达成效果。报告同时建议加强两国文化交流,提供中国青年赴德留学机会,支持在华创立德式教育机构(如上海同济大学)与传播德国文化的报纸,以做未来之间接准备。报告认为中国将“为外国工业和贸易提供异乎寻常的可能性”。蒋介石等国民党高层也获得了此报告。

这份报告引起德国政府的高度关注。1931年2月,德国教育、商务及文化等部与全德工业联合会举行了联席会议,商讨协调帮助中国留学生来德学习的问题以及对华提供信用贷款,以帮助中国购买德国产品、缓解德方经济危机的可能性。

此后,为推进中德关系,全德工业联合会不断派人来华考察,1931年在北平建立“德国学院”和“中国研究学会”,目标是考察和深化使中德关系更密切的所有可能性,其成员多是德国工业界和银行界的人士,包括17家主要的工业公司和13家银行。

当时德国的形势并不乐观。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冲击了德国经济。到1930年12月,官方统计的德国失业人数近450万人,上升了一倍多。到1932年8月,德国工业生产指数降低了40.6%。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德经贸关系,解决德国经济危机的愿望更加强烈,因为中国的市场可以帮助德国解决失业问题。

张北根在《国民党与德国的关系:1912-1945》中记载:1929一1934年,中国输往德国的主要货物有花生及花生仁、猪肠、杏仁、羽毛、棉花、猪鬃、钨砂、铅矿砂、锑、生皮、烟叶、茶叶、桐油、毛皮、发网、丝织品、芝麻等,同期德国输入中国的主要货物有钢铁制品、机器及零件、军械军火、化学药品、纸张、染料、硫酸錏(肥料)、酸及碱等重要化学品、科学仪器、人造丝线、颜料、电器、摄影器材、毛纱线绒线及毛织品、电报电话器材、文具、皮革、铁道用车及材料、其他车辆、化妆品、火柴及材料等。这是真正的互通有无。

中国内战频繁,急需德国的军火;德国发展军备,急需中国的钨、锑矿资源(98%以上来自中国),特别是在希特勒上台以后,这种需求更加急迫。

但双方都缺少外汇。到1933年底,德国的外汇储备消耗殆尽,希特勒的经济部长沙赫特希望不花外汇,通过易货贸易获取战略原料,这种方式与中国的想法不谋而合。

1934年4月,蒋介石聘请塞克特(德国退役的国防军总司令)为德国在华军事总顾问和委员长委托人。应蒋介石所请,塞克特为中方制订了军火工业的发展计划,详细开列了18个整训师每月所需军火数量及拟建设兵工厂、钢铁厂、汽车厂的进度计划,得到了蒋的批准。塞克特制订出长江流域地区的防御工事方案,其中从南京到上海的工事被称为中国的“兴登堡防线”。他还致力于中国军事防御及工业的发展,提出了庞大的军火交易和与之配套的中德经济合作计划。他告诉蒋介石,“除非同时着手工业重建,要建立一支现代化的军队是不可能的”。

在塞克特的推动下,德国垄断资本积极参与同中国合作。受到德国国防部幕后支持的德国奥托·倭夫公司总裁倭夫(也有译俄普夫、倭尔夫、沃尔夫等)是塞氏的好友,据中德外交秘档,中方对倭夫的实力相对满意:“Otto Woiff行营业总额年约三万万马克,氏为下列各公司股东兼董事(原文列举公司二十一家,多为德国著名大钢铁、铅锌、机器、汽车、电气、影片、航运公司),所经营之炼铁厂每年可出产钢铁一百万吨,其所经营之煤矿年产煤约四百万吨。此外该氏设有铁管、细镔铁及白镔铁、铁丝等熔造厂,以及有大规模之锌及铅之制造厂。德国最大之铜矿、炼铜厂及铜器厂,彼均有股份”。

倭夫“曾以德国工业集团领袖之资格于过去十年中与苏俄订立各种供给货物合同,以作经济复兴之用。战后首与俄国成立大规模贸易者,彼为第一家。彼与苏俄成立之第一次贸易为与AEG共同贷出之一万万(马克)借款,以后数年成立之贸易额尚远过此数若干倍。同时彼亦曾与德国之工业组合共同对土耳其及罗马尼亚成立巨额之贸易”。倭夫于1933年和1935年两度来华考察,研究大规模投资的可能性。

“彼意以为如果双方对于以后合作之条件及方式能达到较深之了解与同意,则对华之信用贸易不难遵循已有之途径而扩大其规模。”倭夫分析了中德贸易的互补性,提出两国开展易货贸易的方案。他认为“中国欲实行其建设计划,必须大量输入机器及其他生产工具。但因资本缺乏,原料及半成品输出之减退,以及银币贸易受世界市场之影响,建设计划之实行殊多障碍,而德国则适居其反,正亟图增加其工业制造品之输出,保持其购买外国原料及半制造品之能力,苟两国通力合作,互济供需,实为两利”。

“德国工业发达,技术进步,对于中国建设所需之机器及其他生产工具均有供给之能力,欲对此项供给加以长期之通盘筹划实非难事。苟能使德国对于援助中国建设之贸易,力矫私人商家各自为政之弊,而作整个的计划,则中国所欠货债不难以交换方法抵还之。中国可以供给多种德国所需之物,如桐油饼、饲料、若干种矿物如锡、钨等。”

易货贸易方式对中德双方都具有重要作用。对中国而言,解决了因内战和巨大预算赤字导致的无法向国际贷款的困境,也促进了中国的工业发展;对德国而言,中国向德国提供的原材料满足了德国的部分需求,德国节省了为收购战略物资而耗费的巨额外汇。

但是,倭夫也指出要加强政府对易货贸易的管理,“此种长期的大规模货物交换范围大,事类繁杂,欲交易之畅行无阻,则非设立专门之管理机关不为功。购用德货者将不仅为中国之国有企业而遍及于地方机关或私家企业,同时中国供给德国以作交换之货物亦必于中国市场各处广加采集。此种事务似可组织一资金团,由中国政府、中国工业界(尤以制造或贩卖输德货物之厂家)及中国各银行共同参加。同时德国方面亦由工业界及银行界共组同样之资金团以利贸易之进行。”

1934年1月,在德国国防部、经济部和国家银行的支持下组建工业产品商贸公司(德语:Handelsgesellschaft für Industrielle Produkte,简称HAPRO),又称“合步楼”公司,资本总额为20万马克。合步楼公司以私有公司的形式开展德国对中国的军火销售,以避免其它国家的异议。1934年8月23日,孔祥熙与合步楼公司签订了《中德原材料及农产品与工业及其他产品互换条约》,又称“合步楼条约”,中国开始用钨砂、锰砂等战略性原料和农产品换取德国的工业产品,尤其是军需品。

1935年4月德国特使克兰来华,与蒋介石洽谈以德国的军火、兵工厂设备等换取中国的农矿原料。蒋介石立即要孔祥熙通过克兰与德国经济部长沙赫特签订了“中德经济合作协定”。协定签订后,孔祥熙要求德方先行输入大量易于在中国市场销售的货物,如电灯、电话等,由中国政府将售货所得余款购买农矿产品输德。德方认为这种办法与协定原意不符,不愿接受。双方僵持不下,克兰遂转而去催促蒋介石督促履行合同。后蒋介石将此事交给翁文灏全权办理。

钱昌照等人得知此事后,认为这是一个机会,资源委员会可乘机解决资金缺乏的问题。1935年10月,翁文灏与克兰在南京正式举行谈判,谈判在绝密状态下进行。12月底,中德双方达成原则协议,商定德国输华物资以军械为主,另加中国建设国防工业所需的器材设备。

中国输德货物则以德国所需的钨砂、锑、锡、棉、麻、丝、大豆等农矿产品为主。由于双方货物价值相差悬殊,翁文灏建议由德国向中国提供信用借款,以便在中国输德货物价值少于德国输华货物时垫支,使换货工作顺利进行。翁文灏又要求派遭代表团赴德进行秘密访问,接治具体事宜,克兰满口答应。

关于代表团的人选,经翁文灏和钱昌照商定,以资委会委员顾振为团长,资委会专门委员王守竞为团员。顾振字洪然,江苏吴锡人,早期留德博士,时任开滦煤矿总经理。早在北洋政府时期就任过京奉铁路局局长,后又办理开滦煤矿。王守竞(将在后文中介绍)初入资委会不久被委以重任,可见其学识才干非同一般。关于由顾振和王守竞充任团长和团员一事,另有一说是由德国政府直接指名要求的。

代表团人选经蒋介石批准后,1936年2月,中国代表团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启程赴德。德国方面对此事极为重视,代表团抵赴前夕,专程回国安排的克兰致电翁文灏称:在中国代表团抵柏林后,由国防部主持招待,国防部长、经济部长均将设宴招待并与代表团会谈;代表团委托德国购买的军火,当尽现有存货立即供应;中方委托德方购买的兵工和重工业设备当由国防部交付国立机关遵办,务于最短期内供应;德方所供应的器械以最新最优者为标准。

代表团抵达柏林后,得到希特勒为首的德国政府要人接见。德国政府专门派人陪同代表团在各工厂、机关参观两周,并向代表团展示了德国最新发明的飞机,表示愿将最新军用物资供给中国。在谈判中,王守竞以技术专家身份提供了大量意见,历经艰苦折冲,始成协定。由德国经济部长沙赫特与中国政府代表顾振正式签订了中德信用借款合同。

合同规定:德国向中国提供信用贷款1亿金马克(约合法币1.35亿元),中国用这笔借款向德国购买军火、兵工厂及重要设备,并以中国所产钨、锑、桐油、生丝、猪鬃等农矿产品抵付。

在这1亿金马克的贷款中,90%以上用于购买军火及兵工设备。国民党抗战时期在西南几省新建的兵工厂(如炮厂、机关枪厂、光学器材厂等)的主要设备,几乎全部来自德国。这当中资委会也分得近千万马克用于购买重型机械设备。

1936年4月8日,合步楼公司合伙人将其股份转让给德国国防部,从而由军方背景的私营公司变为国营公司。民国代表顾振与德国经济部长沙赫特签订了《合步楼条约》的补充协定《德华信用借款合同》,由德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1亿帝国马克的无限期周转贷款,此外,德国向中国的出口物资将由德国国防部提供给中国的1亿马克信贷实行现金交易。蒋中正、孔祥熙为此与希特勒、沙赫特互致贺电,标志着中德关系进入了“蜜月时期”。

1934年以前,国民政府就打算用商业化方式培育汽车工业,并由交通部组织军事交通考察团赴德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考察。1935年,德国商人奥托·沃尔夫(Otto Wolff)在同蒋介石的直接谈判中,建议中国先建一座载重车装配厂,作为实现汽车完全国产化的第一步。

奥托·倭夫公司的代表贝克博士与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签订5年的卡车制造合同,在湖南株洲建造汽车装配厂,生产由德国戴姆勒一奔驰公司提供发动机及底盘的军用卡车。

中国汽车制造公司与奔驰公司签订了进口2000辆2.5吨卡车零部件的合同,由奔驰公司提供全套生产图纸,并出售机器设备,派技术人员来华指导,中国汽车制造公司则派张德庆等工程师赴奔驰公司实习、考察。之所以选择2.5吨这一轻型卡车,是因为国民政府内部有官员认为该车型较适合中国路况,盖“在内地行驶卡车,载重一过两吨半,路上恐难行驶”。直到抗战全面爆发后,奔驰卡车的对华销售仍“系由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独家经理”。

王文燮《中国抗日战争真相》一书中说:株州汽车工厂曾生产大卡车7000辆,对国军抗日战争提供了最重要的基本武器装备来源。(王文燮1938年从军,1988年退役,上将军衔,曾任台湾陆军总参谋长)这一数量应该包括了德国与中国中断外交关系之后,中国汽车制造公司在香港的南华铁工厂后来组装的美国卡车。

二、中国汽车制造公司成立

在中国汽车制造公司成立之前,媒体已经有报道。

1935年5月11日媒体报道《行政院审查筹设汽车厂案》:“中央社10日南京电  实业部以我国汽车需要日多,均向外国购买,漏资甚巨,近特拟具计划,呈政院筹设汽车厂。政院10日特开会审查,铁道交通实业各部派谷正鼎出席。据悉此次协商,对资本、厂址、开办时日各点,未作具体决定,唯闻该厂资本将来官商各半,系官商合办性质。”此次会议,应该是对汽车制造项目的初步研究,关键是资本筹集、厂址确定、筹备机构的确定。

《申报》1936年8月11日刊登阿安写的《国人创办汽车工业》:廿世纪的世界,有人称之为汽车的世界,这话是很不错的。现在各国的陆上交通,几全赖汽车做工具。美国便以汽车国夸于世。欧洲方面,汽车交通亦甚然发达。至在我国,汽车的输入,虽仅三十多年,但近来汽车的行驶已遍及全国。且自各省公路积极建筑以来,汽车的增加更速,据统计二十三年国内各地通行的汽车,共达五万余辆之多。这也足见了汽车在今日世界交上所占势力的一斑。

然而汽车之在外国,大都是自制自用的,虽则美国的汽车,在世界首屈一指,各国止不住它的倾销。但各国自己总能制造若干,以供本国的需用。至若我国便全部仰给为外国。因之每年汽车、汽油的输入,为数甚巨。这漏巵(本意为底上有孔的酒器,比喻利权外溢)应是我国的一大损失。

近来我国实业家有鉴及此,发起创设中国汽车制造公司,这消息是很可喜的。闻该公司现已着手筹备,资本规定为六百万元,设总厂于湖南的株洲,并在上海设立分厂。在制造方面,开工的两年内,每日出一百辆,马达暂由德供给,五年内则可自造一切机件,以廉价的货品,供国人购用。这新事业的创下,非但足以挽回汽车的利权,即在我国的工业上,亦是极重要的。我国工业方在萌芽时代,汽车工业的开办很使人兴奋,可予工业界以刺激。

但说起汽车的制造,我们便联想到木炭汽车的发明。木炭汽车的发明,是我国工业上的一大收获。就试验的结果而观,成绩也很优良,故我们希望中国人制造汽车,能多造这类的货品。这既可以应用本国的发明,在油料方面亦可以比较省。外人于木炭汽车,亦甚然重视,近据报载,日本陆军部曾命汽车研究所,研究木炭汽车,现因成绩很好由当局热心提倡,闻这项汽车的制作费,每辆仅五百元左右,油费则比汽油低四分之一。这是我国从事汽车的人,所必须注意的。

我国几年来的建设事业,公路是最有成绩的。现在全国已通车的,达九万余公里,在计划及建策中的,还有七万公里,则今后公路交通的发展,汽车需要的念切,当是一定的结果。因之汽车工业的产生,社会各方面,应给以最大的赞助。

1936年9月2日《申报》刊登《提倡国货汽车工业》文章:“我听到一个很可欣喜的消息,那就是我国的实业家发起创设中国汽车制造公司,资本六百万元,预定设总厂于湖南株洲,在上海设立分厂,在开工的两年内,每月出一百辆,五年内则可自造一切机件,以廉价的货品,供国人购用。这新事业的创立,实在不仅可以挽回利权,并且在我整个的工业上,更见重要,它是当前国民经济建设的一大前提。”

这表明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的方案已经基本完成,正在筹备之中。

1936年12月8日,中国汽车制造公司在南京召开创立会,选举董监事。公司资本总额为150万元,内有5万元系建设委员会股本,此外如交通部、广州市府、江西省府等均有入股。《提倡国货汽车工业》文章里说:“我国的实业家发起创设中国汽车制造公司,资本六百万元。”这说明一开始就没有筹足600万元。后来,该公司改口说“原定资本150万元”。

徐茂昌著《车轮上的上海》:国内实业界的一些重量级人物经过多次商议,决意自己筹资来建立造车企业。1936年秋天,以官僚资本为主的中国银行出面牵头,在上海虎丘路会集众多实业界人士成立了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筹备处。一开始他们的“胃口”很大,预备筹集600万元资金一心大干一场,但结果并不理想,只筹集到了160万元。尽管如此,大家还是毫无退意,表示坚决干下去。公司以官商合办、个人入股形式创办。

1941年1月,中国汽车制造公司送给国民党经济都的“行政院各部会罢所属各营业机关调查表”里说:本公司原定资本150万元,但得视事业之需要随时增加至600万元,现已集足600万元。

有一份资料说,在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的150万元资本中,官股为17万元,商股共133万元。所谓商股,应理解为各省市政府的投资,曾养甫就说过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系“由中央及各省市政府投资”。

株洲新闻网载廖喜张《中国首家合资车企诞生于株洲,德国奔驰占35%股份》:“德国奔驰提供全套设计图纸,并出售汽车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协助中国建厂。同时,德国奔驰出资4000万马克给株洲总厂,获得株洲总厂35%的股份。”

有的资料说,中国汽车制造公司是中德合资,德国奔驰公司投资4000万马克,占35%的股比。但是中国汽车制造公司资本只有600万元,株洲总厂其实只有两座厂房,如果奔驰投资4000万马克,等于溢价收购,绝非只占35%的股份。

据《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三辑》所收《四联总处:工商调查通讯》第266号:“在香港方面另设立南华铁工厂,原系中德合办,后德资本因故退出,完全由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独家经营。”所谓中德合资的说法,可能来源于此。

《中国工业》第6期(1942年6月25日)刊登周玉津《记中国汽车制造公司》一文中说,中国汽车制造公司成立于上海,因“八一三”事变发生,即在江西株洲设立总厂,继因南昌沦陷,株洲告急……在香港方面另设立南华铁工厂,原系中德合办,后德资本因故退出,完全由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独家经营。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三辑》把中国汽车制造公司列为CC系的企业。CC是中国国民党在1930至1950年代之主要派系,是中央俱乐部组织(Central Club)的简称,也有人认为CC的领导是陈立夫与陈果夫兄弟,所以简称CC。

二陈是陈其美之侄子,陈其美是蒋介石的结义兄长,1928年2月,蒋介石任命陈立夫代理国民党组织部部长,二陈组建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中统),陈果夫被誉为“国民党之教父”,民间有所谓“蒋家天下陈家党,宋家姐妹孔家财”之说,陈家成为民国四大家族之一。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三辑》中国银行投资的厂矿:

有学者认为,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政府控制企业的手段可以有多种,判断企业的性质要以是否由国家控制为标准,公开的官股之有无并不重要。这一标准是符合历史实情的。中国汽车制造公司虽被认为“由商股所办”,却绝非普通民营企业,而受国民政府掌控。

中国汽车制造公司成立后,在上海博物院路(即现在的虎丘路)34号底层和88号二楼设立了办事处。中国汽车公司想要走一条中外合作造车的路。1936年,还在筹建中的中国汽车公司就已派出专家走出国门考察,同年与德国奔驰汽车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德国奔驰汽车厂派出以主任工程师冯格腾为首的20名专家来华协助建厂。

严鹏《战争与工业:抗日战争时期中国装备制造业的演化》:中国汽车制造公司成立之后,实业部规定,从1936年11月1日起,中国汽车制造公司“在湖南、湖北、江苏三省及上海、南京两市区内享有柴油汽车专制权五年”。当时,上海的民营企业新中工程公司也在尝试制造柴油汽车,实业部的规定可以说为中国汽车制造公司排挤了这一潜在的竞争对手,让中国汽车制造公司在五年时间内享有在上海等重要市场的垄断权。此外,财政部亦免征该公司所制汽车零件三年的转口税。公司在战后自称:“本公司成立之后,以柴油汽车甚合我国需要,乃仿照德国朋驶厂(即奔驰厂)柴油车式样制造。但以制造汽车决非一蹴而就,故在公司尚未出品之前,经呈请政府核准,所有德国朋驶汽车及其零件在国内市场由本公司专卖,一面积极筹备制造厂,期于五年之内全部出车问世。”

根据公司的规划,上海分厂将采取循序渐进的汽车制造办法,其工作分为三期:“第一期先开办配件工作,第二期试制零件,第三期制造引擎,以期全部汽车由我国自制。”同时,上海分厂将先生产货车,等扩充后再生产客车。因此,中国汽车制造公司选择了先组装后制造、先零件后整车、先商用车后乘用车的发展战略。

中国汽车制造公司的此种发展战略,除了与国情相适应外,也与国民政府采取中外合办汽车工业的政策密不可分。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与德国关系紧密,德国的戴姆勒·奔驰公司为中央军的德械化师提供车辆,使国民政府认为德国的柴油发动机汽车优于美国的汽油发动机汽车,从而更愿意引进德国技术。

1938年5月25日,德国大使陶德曼宣布,其政府已要求中国允许德国军事顾问取消合同并返回德国。德国还宣布对华禁运军事物资。这些行动虽说是在中立的立场上实施的,给人的感觉却是不堪日本拿1936年11月与德国签订的《反共产国际协定》施压,无奈之下的选择。

但德国在召回军事顾问团后仍然态度模糊。1938年10月汉口失守前不久,德国又与中国签订了一份易货协议,内容包括按优惠条件运输货物。

这一阶段的普遍观点是德国和意大利虽然与日本关系密切,却并不乐见日本在中国胜利。美国大使詹森在11月4日的一份报告中表示,这两个国家和欧洲的其他国家一样,“坚信日军获胜将导致它们被部分或全面排除出对华贸易,它们私底下宁愿日本侵占中国的企图落空,虽然它们为了避免挑起与日本的战争,巧妙地平衡了对中国的援助”

       原文标题 : 民国汽车工业研究笔记 (长篇连载4-1) | 贾新光汽车评论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