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锁定第一大股东地位 潍柴动力与巴拉德完成战略合作

11月13日,巴拉德电力系统公司(Ballard Power Systems)宣布,已成功完成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动力)的战略合作交易。

根据此前协议,巴拉德和潍柴动力的战略合作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

※ 股权投资。潍柴动力以3.54美元的价格认购和购买巴拉德库存股份,股权投资约1.636亿美元,占有巴拉德19.9%股权。

潍柴动力将受到2年“停顿”和转售限制(受惯例例外限制),且只要潍柴持有巴拉德至少15%的流通股,就有权提名两位董事加入巴拉德董事会,将巴拉德现有七位董事扩大到九位董事。

潍柴动力还同意,如果第三方收购巴拉德,潍柴动力将有权提出优先提议或以其他根据的巴拉德董事会建议投票。

※ 成立中国合资并进行技术转让。潍柴动力和巴拉德计划在山东省成立合资公司,以支持中国的燃料电池电动车市场,潍柴动力和巴拉德将分别拥有合资公司51%、49%初始所有权。

此外,合资公司将生产巴拉德下一代LCS燃料电池组和基于LCS的电源模块,用于在中国拥有专有权的公共汽车,商用卡车和叉车应用,并将根据一项协议向巴拉德支付9000万美元的相关技术转让费用,但巴拉德保留对中国境外转让技术的专有权。根据长期供应协议,合资公司将从巴拉德购买LCS燃料电池组的膜电极组件(MEA)。

值得一提的是,大洋电机已表示有意收购该合资公司10%所有权,相应巴拉德在合资公司中的所有权地位将从49%降至39%。双方目前正就这一意向投资进行讨论。

※ 燃料电池销售。潍柴动力计划到2021年为使用巴拉德技术的商用车辆建造和供应至少2000个燃料电池模块。双方正在讨论供货范围、产品组合、定价和发货时间等相关具体条款。

“与潍柴动力的战略合作强调了我们对中国重型动力燃料电池汽车(FCEV)市场机遇的高度信念。”巴拉德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andy MacEwen表示:“是对FCEV价值主张和巴拉德在PEM燃料电池领域技术领先地位的重要验证,我们预计这项合作关系将成为巴拉德业务和股东价值的积极长期催化剂。”

与此同时,巴拉德在公布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时表示,正在继续与Synergy-Ballard合资企业和中国其他合作伙伴进行讨论,以解决当前的问题和未来的机遇。

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OFweek观点。刊用本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翻译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