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如何打造千亿级氢能产业?
OFweek氢能网讯:3月20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张家港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2018-2035年间打造市内千亿级氢能产业。
事实上,早在2018年12月,张家港市政府就曾发布《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对市内氢能产业短期发展目标及扶持政策做出明确规划。两份氢能产业发展文件的密集出台,足以展示出张家港发展氢能的坚定决心。
整体来看,此次发布的《张家港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张家港氢能产业环境、产业链建设、产业成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制定了更高层次的发展目标。
同时,通过对市内氢能产业链企业的细致梳理,张家港确定将从4个方面加大对市内氢能产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张家港清晰的产业发展思路值得有意发展氢能的其他省市、地方及企业参考。
千亿氢能产业规划
意见稿将张家港氢能产业发展目标分为近期(2018-2020 年)、中期(2021-2025 年)和远期(2026-2035 年)三个阶段。
▲ 近期(2018-2020 年):
到2020年,全市氢能产业链产值规模突破100亿元,其中:制氢环节约为10亿元,氢能储运装备约为20亿元,氢燃料电池产值约为60亿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值约为10亿元。
聚集氢能企业超过50家,引进或培育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关键零部件、系统集成等领域企业10家。全市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运营规模达到100辆,二级及以下加氢站(包括合建站)达3-5座,氢燃料电池公交运营线路达到10条以上。
▲ 中期(2021-2025 年):
2025年,全市氢能产业链产值规模力争达到 500亿元,其中,制氢环节约为50亿元,氢能储运装备约为80亿元,氢燃料电池产值约为300亿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值约为70亿元。
在氢气制备、氢储运装备、氢燃料电池等重点环节,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形成10家左右规模较大的氢燃料电池企业,引进1-2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企业。
逐步从氢能示范,向“氢能社会”建设过渡。除继续加强氢能公共系统示范建设外,加大对社区家庭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项目示范建设,扩大氢燃料出租车、私人小汽车、城市物流车等商用车领域的示范,完善城市加氢站网络。
▲ 远期(2026-2035 年):
到2035年,张家港氢能产业由示范带动转向市场拉动,氢能产业链产值规模突破1000亿元。
确定制氢/储运等为近期发展重点
通过梳理市内氢能产业链企业实际情况,意见稿表示,当前张家港市内涉氢企业共计20余家,其中产业链前端的制氢、氢气储运环节企业较多,产业规模处于爆发性增长初期。2017年全市氢能产业产值约5.3亿元。
张家港涉氢企业一览
从氢气来源来看,张家港市制氢资源主要来自化工、钢铁等企业工业副产氢利用,涉及工业副产氢企业5家,累计副产氢产量达15.7万吨(按 100%纯度计),氢气产能达20.5万吨(按 100%纯度计)。其中,企业生产用量占比高达94.88%。
张家港副产氢企业情况
充分考虑张家港市产业基础、区域条件等因素,结合氢能产业发展趋势以及市场前景,意见稿提出重点发展氢气制备与提纯、氢气储运、氢燃料电池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最具发展优势或潜力的领域。
近期应发展氢气制备与提纯、氢气储运、氢燃料电池等有一定基础的产业,中远期应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等产业,并充分分析了张家港不同氢能产业分类的发展限制、条件和导向。
四大主力政策支持
为解决市内氢能产业发展阻碍,张家港提出将按照“国内领先”的氢能产业发展思路,积极引进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和研发机构,集中优势资源,促进产业重点领域和区域率先发展的原则,确定对应氢气制备与提纯产业、氢气储运产业、氢燃料电池产业、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与招商方向。
意见稿也对应提出鼓励市内氢能产业发展的四项主要政策支持:
▲ 一是落实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优惠政策;
▲ 二是落实江苏省、苏州市两级财政关于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
▲ 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江苏省以及苏州市各级政府机构的相关政策支持,协助苏州市并争取入选“十城千辆”推广计划。
国家、江苏省和苏州市氢能产业相关补贴政策
▲ 四是制定张家港市扶持政策,包括减免引进氢能企业的地方税费、研制张家港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细则等。
根据此前出台的《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张家港将扶持培育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对参与建设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并成功运营的研发机构,按照研发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 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苏州市氢能产业创新中心获评省级、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不超过 300 万元、500 万元的资助;等级提升的,按差额进行资助。
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对在我市建设的加氢站项目给予相应补助。对于加氢能力达到 500kg/d的35MPa 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200kg/d的70MPa 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30%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加氢能力达到1000kg/d的35MPa 加氢站或加氢能力达到400kg/d的70MPa加氢站,按加氢站设备投入金额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在等关键零部件和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并投产运营的产品项目,按产品项目研发经费的 10%给予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成套设备获得省首台套认定的,按单台套设备销售单价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检测认证类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投资采购的氢能检测认证相关设备(含软件),按照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事实上,《张家港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从发展基础与条件、发展环境与导向、发展重点与方向、发展目标与布局、发展支撑与平台、发展政策与措施六个层面对市内氢能产业发展做出全面规划。其中不仅涉及到大量氢能产业基础知识,也凝结了张家港对国内和市内氢能产业发展的思考,值得行业参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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