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划定加氢站主管部门
2019-04-12 08:55
来源:
OFweek氢能网
OFweek氢能网讯:4月9日,中国政府网官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再次提到氢能。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持续释放内需潜力”条款下,意见指出要“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并确定该项工作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由于不同省市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目前尚无法确定各省市是否会选择同一部委作为加氢站建设主管部门。
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OFweek观点。刊用本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翻译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最新活动更多
-
即日-1.25立即下载>> PV Inverter太阳能逆变器主要部件应用指南
-
2025年3月立即报名>>> 【线下会议】OFweek 2025 工商业储能大会
-
2025年3月立即报名>>> 【线下会议】OFweek 2025(第五届)储能技术与应用高峰论坛
-
2025年3月立即报名>> OFweek 2025新能源产业协同发展大会
-
即日-3.31立即查看>> 蔡司工业质量解决方案集锦
-
7.30-8.1预约参观>> 【展会&大会】2025全数会-光伏储能工业应用大会暨展览会
发表评论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