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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加氢站审批实行备案制

2019-09-07 09:55
香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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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橙会研究院获悉,天津市关于《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已在征求意见,目标是到2022年形成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力争建成6座加氢站,氢能行业总产值突破120亿元。

根据该行动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将在天津全市范围内打造3个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先行在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武清区、静海区三个试点示范区域分别建设2座加氢站,重点在交通领域推广应用,累计推广车辆800辆以上,开展2条以上公交线路示范运营。主要车型涉及物流、公交及叉车领域。

对于加氢站的气源方面,文件显示,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氢站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加氢站补贴方面,加氢设施建设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一予以补贴,单座最高补贴不超过500万元。文件进一步称,将氢能设施纳入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优先给予用地支持。

对于产业内最为关注的加氢站的审批问题,天津市的该份征求意见稿规定如下:加氢站建设实行备案制,由各区参照加气站进行审批。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协调,指导各区做好审批工作;各部门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审批手续办理不互为前置。各区人民政府根据企业申请组织论证加氢站初步选址;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按权限和工程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加油(气)站改造的需经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成后,企业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相关主管部门分别组织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城市管理部门参照燃气核发相关经营许可证照。

该意见稿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部分,除3个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还涉及了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优先选用氢燃料电池车辆——天津市一些大型活动的氢燃料电池接待用车、临时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公交专线。并将会推动小规模燃料电池乘用车示范运营。

在购车补贴方面,意见稿显示:公交领域购置车辆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定额补贴外,市和相关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其他领域购置车辆,由市和相关区财政按照与中央财政补贴1∶1的比例给予补贴(国家有明确要求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细则另行研究制定。

早在今年7月份,香橙会研究院也曾获得一份名称为《天津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征求意见稿。对比两篇征求意见稿,这一次的篇幅进行了一定的缩减,但很多内容更加细化。

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年》若正式出台,对京津冀乃至整个华北地区的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将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作者:王北风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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