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终于点名建加氢站了
5月31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规定,立足各地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和能源资源禀赋,实施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老旧机车淘汰更新、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标准提升七大行动。
其中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行动”中,提出“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这是时隔多年后,国家部委再次点名加氢站建设。
此前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根据与会代表、委员的建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里,将加氢站建设的内容增补了进去。
其后,国家部委文件里,鲜有出现加氢站建设有关内容。
唯一查询到的一次,是2022年12月15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出现了加氢站建设内容——加强货运车辆适用的充电桩、加氢站及内河船舶适用的岸电设施、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等配套布局建设,加快新能源、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等货运车辆在现代物流特别是城市配送领域应用,促进新能源叉车在仓储领域应用。
此后,在部委发布的其他政策文件里,再也没有建加氢站方面的信息。
氢燃料电池技术,作为道路交通应用的一项新技术,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的态度尤其重要。
而香橙会研究院跟踪下来,交通运输部对氢燃料电池的态度,一直是以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试点为主。
在2022年1月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里,在“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部分,涉及氢燃料电池的表述只有一句话:“鼓励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
这个措辞,基本上代表了交通运输部文件的主流意见。
两年后的在2022年6月份,交通部等部门发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里,关于氢燃料电池的表述,延续的是同一措辞——“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有序开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可再生合成燃料车辆、船舶的试点”。
这一次,交通运输部的态度有些不一样,首次提加氢站建设。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
当前,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群示范应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打通城市群之间及周边城市的互联互通的氢能高速公路建设。一些省份提出免除燃料电池汽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一些省份解除氢燃料电池汽车限行的通行路权等。
行业反应最多、最普遍的,还是加氢站建设滞后问题(参考链接氢燃料电池莫干山会议共识)。交通运输部显然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有理由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示范后,国家交通部门对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支持态度多了不少。
原文标题 : 交通部终于点名建加氢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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