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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100亿绿氢项目定增终止

11月5日,宝丰能源发布公告称,2024年11月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资料显示,宝丰能源是高端煤基新材料全产业链领军企业,锚定“双碳”战略,采用“风光融合”发“绿电”制取绿氢,用绿氢生产绿色甲醇、绿氨、绿色烯烃,建成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解水制氢厂,是全球唯一家用绿氢替代化石能源规模化生产绿色甲醇、绿氨的绿色化工企业。

2023年4月,宝丰能源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一期)”。

此后,宝丰能源对预案进行更新和修订,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7日。

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宝丰能源在公告中表示:自公司决定开展本次再融资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已经通过自有和自筹资金基本建设完成,综合考虑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及总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综合评估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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