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集采政策马上扩展到全国,再不改变的药企要等死了!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文件——《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相关省份医保局需参加试点扩围工作,承担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相关药品采购操作。
通知也要求,各相关省份统计汇总本地区(“4+7”城市、福建、河北除外)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2017年和2018年实际采购数据,填报完成实际采购数据表,各地应鼓励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与本次集中来购,参与本次采购的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统一要求如实报量。各省结合省级药品采购平台数据,核实医疗机构报送的实际采购数据,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
同时,在7月12日,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了“4+7集采扩面企业座谈会”,透露未来4+7集采将以25个中选品种为采购标的,由之前的11个试点,以及福建、河北,最后拓展到全国范围实施集中采购。
4+7集中采购的省市范围扩大是意料之中的,全国各地区跟进速度也非常快。
● 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全省公立机构都要按照要求填报4+7中选药品2017年和2018年实际采购数据。
● 安徽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采购数据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将4+7的25个中选品种的2017年和2018年实际采购数据报送省医保局。
● 江苏省医保局近日发通知,为做好4+7扩面工作,开启向全省医院对25个4+7中选品种的调查统计工作,调查范围包括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
● 广西自治区医保局向各市医保局、医疗机构发布通知,为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相关工作,开始摸底统计,要求各级医院8月7日前,填报2017年、2018年相关药品实际采购量。
● 河北省医保局此前发布《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使用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开始统计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使用情况调查。
据业内消息,国家医保局计划10月公布年底启动招标,明年开始执行版图扩大后的“4+7带量采购”政策。如此算来,到年底只剩下几个月时间,留给各省市医保局、各公立医疗机构和药企们的时间已经非常紧迫!
对药企来说,日子越来越难过,痛点越来越明显:
1. 市场开拓更难了!
4+7带量采购版图扩大后,更多省市的更多产品都会遭遇灭顶之灾。进入集采,售价降到最低,极大地压缩市场推广费用;不进入集采,院内销量直接归零。
2. 一致性评价来不及了!
此前的“4+7集采扩面企业座谈会”中还明确,3家过评后不再采购未过评的品种。这基本就是说,产品必须要通过“一致性评价”才有参与集采的资格,换句话说,一致性评价将作为采购排他性标准的政策之一,没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就再也进不去医院了!留给药企申报一致性评价的时间只剩下不到半年……
3.再不构院外零售营销体系的药企将面临断崖!
理论上最多还有大半年,全中国很多大品种将会以集采中标药物销售为主,哪怕是只有三、四家,那么其他十几二十家企业怎么办?既不准入,也不报销,如果没有零售体系或者网售布局,将直接彻底出局!
4. 费用大幅压缩,如何低成本营销?
随着国家反商业贿赂、两票制、医药代表管理制度等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完善,医药代表进院越来越难。在4+7带量采购模式下,中标产品的极低售价使得药企必须大幅度压缩市场营销费用,医药代表会被大批量裁员;非中标产品或者中标产品的跨品类竞品,由于无法进院销量会锐减,也要被迫跟随削减推广费用,并对医药代表进行规模裁员,随着拓展全国日期加快,应该就这一年,至少几十万代表将会主动被动转行,比我们最悲观的预期还要悲观,国家动作太快了!
药企必须向合规营销转化,尽快构建合规学术营销体系,进行低成本营销,并需要可以有效管理学术推广证据链,高效地进行数据考核。同时注重药品零售体系,开拓新的产品销售渠道。4+7集采版图扩大就是在眼前了,如果仍在原地拒绝改变,药企必将遭受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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