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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操作手册发布,单病种质控权重增加

2023-07-21 14:26
CDS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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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院信息管理和措施等方面细则均于“三级医院评审细则”相同。‍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操作手册(2023年版)》(以下简称《手册》),评审标准对标三级综合医院评审要求,单病种质量管理相关细则权重增加。

01

信息化建设看齐“三级医院评审标准”

2022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明确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因此《手册》依据该标准及《四川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以下简称三级《细则》)制定,适用于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

《手册》共设置3部分8章105节597条,在第一部分前置要求中,四川省结合实际,在国家三级医院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综合管理4条,主要包括公共卫生职责(发热门诊规范建设和核酸检测能力)、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县医院服务能力评估、电子病历评级等方面,但并未像三级医院评审一样对“国考”成绩设置要求。

《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操作手册(2023年版)》与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对比

《手册》第二部分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共设置5章77节383条,其中26个指标为可选项,主要为重症、产科、营养、血液净化等相关内容。此部分依托“四川省医院等级评审数据采集系统”,采集数据进行定量评价。与三级医院评审规则不同的是,《手册》并未设置科研相关指标。

第二章删去感染性休克集束化治疗相关指标等;第三章将近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病案管理、心血管系统疾病、超声诊断、康复医院、临床营养等专业质控指标纳入,并删去ICU、PTE等相关指标。‍

第四章单病种(术种)质量控制指标中,同样对各病种进行了调整,不同的是可由医院自行选填30个;第五章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发布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手册》中现场检查第四节信息管理部分要求

CDSreport发现,《手册》除了针对二级综合医院调整了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和互联互通测评要求外,其余医院信息化建设相关措施和管理等方面均看齐三级《细则》,包括强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满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需要;建立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统计管理的专职机构;医院信息系统能够系统、连续、准确地采集、存储、传输、处理相关的信息,为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提供包括决策支持类的信息技术支撑;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按等级保护分级管理等。

02‍

单病种质量管理评审权重增加‍‍

四川省去年曾发布《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2年版)》,相较之下,新版《手册》增加了1章7节内容。

新增内容包括部分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以及现场检查中第67项落实《关于推进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第82项有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的举措;第122项建立健全本机构内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管理制度等。

此外,CDSreport还发现,新旧两版文件在信息化建设相关条目中的权重进行了调整。例如现场检查第20项,要求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建立本院单病种管理的指标和质量参考标准体系,促进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要求医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单病种管理制度、建立本院单病种管理指标、单病种数据库以及实行信息化管理,该项总分从2.5分降至2分。同时,该项要求有专人按规定负责报送单病种质量管理相关数据信息,无人负责报送时的减分从0.1分增至0.5分,新增规则“抽问报送人员,流程不清晰减0.1分”。

第157条要求,医院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或更高级别测评,该项由不满足此项减1分降至减0.2分

【责任编辑: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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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 : 四川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操作手册发布,单病种质控权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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