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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签收确认”,顺丰加钱该不该?

2021-09-22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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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顺丰在增值业务的界面增加了一项“签收确认”,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服务,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者是本人身份证后6位才能签收快递。使用“顺丰速运+”的网友表示,该项增值业务的举止侵害了快递合法权益。

现在快递“满天飞”的情况,为了加强投递错误率,顺丰该举动是加强服务精细化,还是已有规则不遵守?

惨遭质疑的一元签收算不算增值服务?

小黑在微信小程序的“顺丰速运+”中看到,顺丰速运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乍一看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是如果在寄快递时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则顺丰速运可有权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

毕竟如今所谓的“必须送货上门”已基本形同虚设,快递员也总是以各种理由,将快递送到快递柜、驿站,然后系统发个短信,需要用户自行去取。

小黑拿自己做个例子,记得有一次小黑给投递员点打电话请求快递送上门的时候,快递员首先会向我确认快递的大小,才会选择是否给我送货上楼。更过分的是有些快递员根本不与小黑沟通,擅自把包裹放在一些小黑根本找不到的快递点,本应是收快递的喜悦,变成了找快递的辛酸。

如果是按照以往的行业规则,“签收确认”快递服务本应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环节,现在不给送上楼都可忽略不计,把应该履行的服务拎出来单独收费,还将其称之为一项增值业务?

被质疑的顺丰表示该项服务不在常规的交付签收之内,相当于是在签收环节加了一道保险,确保快件准确无误地送到寄件人客户指定的签收人手中。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加这1元钱,就可以投错?增不增值小黑不得而知,收费却是真的。

是否符合国家快递条例规定?

按照顺丰速运的一套说法,该项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如果说这是合法合理。那么接下来会不会引发其他快递公司,以及其他企业纷纷效仿,以推出各种增值业务为借口而对消费者进行乱收费?

对此,浙江省消保委却不以为然,条例中的验收应当对物品的当面验视和签收,顺丰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

所以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顺丰速运的这一套增值服务,在消费者已经为快递费买过单的情况下,还单独收取“签收确认”,才能提供“当面验收”服务,虽然金额不大,但也已经涉嫌重复收费。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假如真的是为了消费者体验到更好的快递服务,就应该在法律上保护消费者权益,而不是向消费者收取其他费用来要求员工工作质量,这是偷懒的行为。

定制服务不属于加价?

顺丰快递也很努力地为此解释,表示该项服务是针对寄件人有特殊需要时自主选择,不会影响快件正常投递。甚至称这种增值服务最先源于珠宝首饰,3C电子以及奢侈品类客户的特殊需求,为的就是避免快件错投或投后产生的交易纠纷。

可能对于少数客户对贵重物品投递时会有特殊的需求,但这绝不是作为乱收费的理由。不求快递公司能推出什么个性化服务,但是绝对不能再在收费方面作文章。也希望通过顺丰速运的这个服务为警戒,少有点这种不正规行为。

在这个互联网网购的时代,快递员每天超负荷接单也是常事,能把每天的快递按量投放完已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为了破解难题,加强管制快递员能按照规定派送的同时,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给快递小哥涨薪水,这样才能激发快递小哥送货上楼的动力,毕竟相比顺丰的加密签收确认,送货上楼才是当下人们最需要的服务。

图源:谷歌、微信截图、material

声明: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OFweek立场。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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