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丨明喆IPO梦碎 保荐机构再遭“滑铁卢”
如若顺利上市,明喆集团将成为A股物管服务企业的“二当家”。近3年,在A股上市物企中,明喆集团的规模仅次于招商积余。
可惜的是,明喆集团最终还是选择放弃IPO。从今年6月提交上市材料,到撤销IPO,明喆集团的上市之路只走了半年。
流程主要卡在“问询”上。自7月24日收到首轮问询后,明喆集团至今始终未有回复,最终选择主动撤销IPO。12月12日,明喆集团及保荐人长江证券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高额分红被疑“圈钱”
由于相关问询函信息并没有公开,无人知晓究竟深交所向明喆集团提出了哪些“无法回答”的问询。但根据招股书等公开信息,“透支式”高额分红始终是绕不开的话题,也是明喆集团此次IPO被市场质疑“圈钱”的主要原因之一。
自今年4月份起,监管部门加强对分红猫腻的关注,除分红与业绩增长是否匹配之外,分红方案是否存在炒作股价情形、是否通过高比例分红向主要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等,皆是监管焦点,不少上市公司也因此收到了来自监管部门的关注函。
根据明喆集团招股书显示,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收分别为30.07亿元、33.42亿元和36.17亿元;对应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76亿元、2.48亿元、2.78亿元。从增速来看,尽管收入有所增长,但净利润始终处于停滞状态,甚至一度出现下滑。
业绩表现一般,明喆集团却很舍得分红,2020年至2022年,公司现金分红额分别为3.8亿元、1.19亿元、3.45亿元,总额达8.44亿元,而同期净利润合计仅为6.32亿元;其中在2020年和2021年,分红金额均远超当年净利润。
公司仍然表示很“缺钱”。在谈及公司竞争优劣势时,明喆集团列出的两大劣势之一,就是“资金劣势”。
明喆表示,“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公司亟需通过进入资本市场实施股权融资等方式,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必须的资金。”
因此,明喆集团本次IPO计划募资14.1亿元,用于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与升级项目、人力资源建设项目、城市服务业务拓展和能力建设项目,1.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让市场颇为不满的是,明喆集团的“抽血式”分红几乎全部流进了实控人家族的口袋中。
资料显示,明喆集团控股股东为高海清,共同实际控制人为高海清、张国玲、高艺菲。其中,高海清与张国玲系夫妻关系,与高艺菲系父女关系,三人合计持有80.78%公司股份,合计控制公司91.71%的表决权。这意味着,上述分红中流入实控人家族的就达到7.73亿元。
招股书显示,实控人一家三口均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此外,在明喆集团的各大股东关系中,股东高海峰是高海清的弟弟,张国民是张国玲的弟弟;另外的10个机构股东也分别由上述一家三口控制。
明喆集团混乱的内部管理也长期被市场诟病,这亦令其上市之路蒙尘。
作为服务型企业,社保公积金问题同样是上市审核的重点之一。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明喆集团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且未缴纳总额一度占到公司净利润的近两成。
截至2022年末,明喆集团未缴纳社保人数达4682人,未缴纳公积金人数更高达2.32万人,未缴纳比例分别达到14.82%、73.5%。
明喆集团对此称,系“部分员工基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这自然也为明喆节省了不少的人力成本。报告期各期,公司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合计金额,占当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28%、18.6%、11.91%。
此外,报告期内,明喆集团还受到17起行政处罚,包括工商处罚1起、消防处罚4起、公安处罚7起、税收处罚5起,合计被罚9.48万元。市场人士指出,若企业内控问题存在严重缺陷,会不利于IPO审核,自然也会影响公司的IPO进程。
保荐机构再遭“滑铁卢”
明喆集团本次IPO失利,或也将祸及保荐人长江证券。
在明喆集团提交上市申请之前,长江证券的保荐业务可谓“战绩赫赫”,仅今年上半年,就顺利保荐成功5单IPO项目,分别为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Wind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A类券商投行中,长江证券承销保荐与另外三家证券公司(申万宏源证券、国元证券、中泰证券)的IPO项目审核通过率为100%。
然而,长江证券的保荐显然并没有让明喆集团的IPO变得更为顺利,反而还被市场质疑其专业性。
市场认为,保荐人作为资本市场的第一个把关人,但“带病闯关”、“一查就撤”的现象屡见不鲜,即便证监会已加强监管措施,仍旧选择铤而走险为明喆这类“问题企业”进行保荐上市,已然脱离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的宗旨。
实际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年内已多次在投行业务“踩红线”。公开资料显示,下半年以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频频被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甚至处罚。
今年7月14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旗下保荐代表人辛莉莉、郭佳被深交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深交所指出,上述2名保代在担任谷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于创业板上市项目保荐人的过程中,存在未审慎核查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之间的业务模式、对发行人新增液晶模组业务及新增客户核查不到位等多项问题。
11月7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收到来自上海证监局的处罚。上海证监局表示,该机构存在投行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质控、内核工作把关不到位;质量控制部门对项目工作底稿的验收存在缺陷等问题,并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就在本月4日,上交所再次发布关于对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旗下保荐代表人张新杨、王海涛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经查明,张新杨、王海涛作为清大科越项目保代,存在多项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上交所指出,两位保荐代表人存在对发行人财务内控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未能督促发行人在申报前对内控不规范事项充分整改与披露;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的相关核查程序不到位;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会计处理准确性、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核查把关不足等问题。
上交所在此次监管函中更明确提及,保荐人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负有全面核查验证的责任。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性、核心技术人员认定、信息披露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是发行上市审核关注的重要事项。
长江证券在此次明喆集团的IPO保荐过程中是否也踩中了以上“红线”暂未得知,作为一家保荐机构,首要任务应当为投资者做好看门人,识别更具价值的投资标的。当有一天明星保荐人成为质优企业的代名词时,这个角色才有了它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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