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限价,取消!
文/乐居财经 邓如菲
楼市正逐渐摆脱"限价令"的约束。近日又有城市官宣,对房价涨跌幅不再设定政府指导价。7月3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通知显示,经郑州市政府研究,住房保障部门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开发企业按照自主定价进行销售、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备案)手续。
此举被业内认为是郑州市在房地产市场管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实质上就是房价回归市场,政府不再干预房价涨跌。
“住房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价格在项目规划上会时,发改部门会审核备案,住建部门也会对价格进行预售审批。”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商品房价格管理的原则是“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开发商申请预售以后,可在预售审批价基础上自由上下浮动15%,超过15%要重新申请预售。
“这说明郑州放开了房价的定价空间,对房价涨跌幅不再设定政府指导价,该措施具有非常好的市场效应,也体现了郑州在房价领域落实了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导向。”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郑州此次取消限价后,商品房价格将更多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市场供大于求的区域,房企如果想加快项目销售节奏,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状况来灵活调整价格。
限价政策最早在2010年发布,意在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现象,至今已经执行14年。而近年来这一情况有所优化,目前除郑州外,不少城市都纷纷优化了价格指导制度,有的直接不再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进行指导,有的城市扩大了预售价格开发商自由浮动的幅度,有的则优化了价格审核的流程。
据了解,今年以来,已有沈阳、兰州、宁德等城市明确不再实施新建商品销售价格指导,即取消销售限价。
据悉,5月底,沈阳为进一步活跃沈阳市房地产市场,推动楼市进一步稳定发展,发布了多项优化政策。公告显示,沈阳市全区域解除限购、限售基础上,且不再实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
6月22日,兰州也发文表示,继续深入落实此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取消购房资格限制,取消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取消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而对于区域楼市而言,短期内可能会加剧市场对房价下跌的预期,新房和二手房市场均会受到影响。
但从长期来看,张波指出,对于楼市来说也并不意味着房价就会全面下降,相反市场供应量少,并且需求量大的户型产品价格,还有可能出现小幅上涨。“但总体来看,在当下市场弱复苏的环境下,加之房企回款压力偏大的背景下,房价向下调整优化的空间依然存在。”
另外,取消限价还与目前正在构建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方向吻合,这与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房地产发展的精神保持一致。
张波表示,郑州取消限价的行为也是因城施策的直接体现,预计后续将会有更多城市跟进这一政策,以加快房地产市场走出调整期的步伐。
原文标题 : 销售限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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