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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汽车产业十大政策(上)

2.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倒逼企业技术升级

2018年2月13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2018年国家相关部门将从提高技术门槛要求、完善补贴标准、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等方面进行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新补贴政策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并设置了4个月的过渡期。具体来看,2018年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做出了以下调整:

首先,对非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从“3万公里”调整为“2万公里”;其次,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第三,除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之外,新能源客车、专用车补贴标准均有所下降,而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则按照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优化。

其中,在技术门槛要求方面,纯电动乘用车最低续航里程补贴标准从100公里提高到150公里;动力电池能力密度最低标准从90Wh/kg提高到105Wh/kg。补贴金额划分5档,续航里程越高补贴越高。

新能源客车方面,补贴总金额从不超过3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8万元。系统能量密度从85Wh/kg提高到115Wh/kg。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下滑最高,最高上限从20万元下调到10万元,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从90Wh/kg提高到115Wh/kg。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

编辑点评:

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相较于去年来说,在续航里程、电池能量密度以及能耗水平的门槛上有不同的提高。体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在续航里程和电池能量密度方面。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逐步滑坡,将倒逼电动汽车技术升级。随着行业技术水平提升,成本减少,加上国家环保政策的激励,电动汽车完全替代燃油车指日可待。电动汽车行业未来可期,销量将一再突破。

2018年新能源汽车十大政策:倒逼产业技术升级(上)

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3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 务 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到2020年,要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

试点内容要求,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充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鼓励试点地区与周边区域合作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的集中回收和规范化综合利用,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坚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动力蓄电池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的溯源机制,对动力蓄电池实施全过程信息管理,实现动力蓄电池安全妥善回收、贮存、移交和处置。

探索多样化商业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密切合作,以满足市场需求和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建立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推动形成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规模化市场。加强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中的应用,建设商业化服务平台,构建第三方评估体系,探索线上线下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新型商业模式。

推动先进技术创新与应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在产品开发阶段优化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设计;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快速分选和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梯次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在余能检测、残值评估等阶段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有价元素高效提取、材料性能修复、残余物质无害化处置等再生利用先进技术的研发攻关。同时,形成一系列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无害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

建立完善政策激励机制:鼓励试点地区将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推动绿色制造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及举措,研究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探索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相关政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整体而言,规定的颁布,鼓励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基础好、区域带动性强、有积极性的地区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在规定颁布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纷纷响应政策号召颁布地方细则。

编辑点评:

该规定的颁布,在国家建立统一的溯源管理平台下,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更利于以试点地区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

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汽车生产、电池生产和综合利用企业主体作用,探索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相关标准的完善,利于突破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高效再生利用产业发展瓶颈,建设示范工程,为建立科学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提供实践支撑。

试点地区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实现信息溯源管理。发挥了行业协会、骨干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优势,搭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交流平台,促进试点地区产学研用合作,更加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联合攻关和推广应用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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