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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10省氢燃料汽车推广政策

2019-05-10 09:36
角马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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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2018年4月,吉林省工信厅、吉林省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推进氢能源汽车研发示范。支持一汽客车开发氢燃料电池客车,尽快实现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中国一汽开展红旗氢燃料电池轿车研发,加快产业化进程。全力构建氢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同步推进太阳能电池汽车研发。

开展燃料电池研发攻关。支持省内相关单位与武汉众宇等省外企业开展氢燃料电池技术合作,加快电堆、系统、关键材料及核心部件研发。支持长春应化所等开展非铂基催化剂、低成本制氢技术研究。支持中国一汽开展氢燃料电池试验验证。

北京

2017年12月,北京市科委、市经信委等单位正式出台十个高精尖产业的指导意见,其中《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培育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到:重点聚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加大对电动汽车研发生产的支持力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业竞争力;科学布局并适度超前推进燃料电池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研制和示范,培育产业新增长点。

其中,氢燃料汽车方面发展的重点任务有:加大以氢燃料为主的燃料电池乘用车开发力度,着力在整车耐久性、续驶里程和燃料电池使用寿命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快燃料电池汽车质子交换膜、气体扩散层、金属双极板等关键材料及部件开发,实现高比功率高耐久性燃料电池电堆等关键技术突破,金属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重量比功率达到3千瓦/公斤;鼓励企业加大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整车技术与产品创新力度;重点增强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氢气循环泵、空压机等零部件,高压储氢、液态储氢等的研发生产能力;发展检验检测服务,提升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检测能力,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围绕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相关区域推进制氢、加氢核心技术应用。

上海

2017年9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委联合发布《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

该规划提出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运行,开展氢能基础设施、研发与测试服务平台等共性设施建设,突破车用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与核心零部件等关键技术,引导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地和产业基金,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燃料电池汽车技术链与产业链,推进我国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发展。

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总体目标分为三个阶段。

近期目标(2017-2020年):打造国内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示范城市,聚集超过100家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企业,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中心1个、燃料电池汽车检验检测中心1个,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50亿元。

中期目标(2021-2025年):形成有国际影响力的整车企业1家、动力系统企业2-3家、关键零部件企业8-10家,进入世界前三的一流研发与公共服务机构2家,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

长期目标(2026-2030年):实现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和制造总体达到国外同等水平;在产业链层面,实现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3000亿元,带动全国燃料电池产品的多元化应用。

辽宁

2016年12月,辽宁省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2020年,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创新为驱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力争达到3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达到产业化要求。

推进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发展重点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多领域集成优化设计技术,提高相关生产工艺和试验测试设备技术水平,使新能源汽车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充分发挥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在燃料电池领域的研发优势,积极开展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示范,提高燃料电池系统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带动氢的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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