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新冠疫情发财的近岸蛋白质冲科创板有把握吗?专利研发能力存疑!
05关于专利问题
写申报材料时,发行人发明专利 12 项,其中 7 项为原始取得,5 项为受让取得,7 项原始取得发明专利中有 5 项为 2021 年申请。
看完材料,这公司的科研能力是值得怀疑的,至少从专利层面,因为这公司专利储备、技术板凳深度明显不够,突击上市凑专利补专利润色科创属性的情况明显。
上交所看到这情况,也是直接问了公司专利情况,并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专利发表意见。
请发行人说明:
(1)2021 年申请的 5 项专利立项、研发进展、人员及资金 投入情况,申报前所获批专利与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的关系;
(2)“抗人 CD73 抗体”专利转让予宝船生物的具体情况,相关协议签署背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及合同履行情况,上述专利在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生产研发中的重要性程度。
(3)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发行人发明专利申请取得时间及存在对外转让风险等事项核查并就是否符合科创属性发明专利指标要求发表明确意见。
知情郎点评几句,这公司申报前 12项专利,5项受让,7项靠自己研发取得,关键这7项里2021年申请的有5项专利,而公司在2021年年末申报材料被受理。
这么仓促!让投资人如何想?
也难怪上交所对2021年的5年申请的5项专利不放心,死活追问清楚。
公司的回复也直接。公司表示,自 2021 年度起申请专利数量较多主要系公司出于实际研发进度及产品规划考虑而申请,是公司持续推动技术研发与经验积累的成果。
对于部分关键技术,公司采用技术秘密手段而非申请专利的方式进 行保护。公司技术保护方式与同行业公司所采取的方式相似,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不存在突击申请专利的情形。
06受让5项专利情况说明
关于受让取得的5项专利,来自于上海欣百诺和惠和生物,这2家公司分别向发行人转让发明专利 4 项和 1 项,对价为零。
且上海欣百诺系发行人和惠和生物的控股股东,甚至,上海欣百诺和惠和生物为发行人代垫 16 名员工工资、代垫原材料、代垫房租、代购软件(财务管理软件“用友 ERP”)等费用,占公司营业总成本比例分别为12.89%、8.41%、4.77%及 0.26%。
上述 16 名员工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实际承担了公司的行政管理、研发及财务管理职能;其中公司财务总监曾兼任上海欣百诺财务人员。
情况比较复杂。
上交所很担心近岸蛋白质这公司运营业务的独立性问题。
说直白点,公司5项专利是控股股东免费给的,连公司运营的费用也是人家上海欣百诺部分垫付的。
你这开玩笑嘛?公司自己做啥的?纯就是拆出来的项目来上市圈钱的?
所以,上交所一口气问了7个问题,就是问近岸蛋白质与上海欣百诺的实际关系。
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
上海欣百诺在2004年10月设立,设立时曾从事重组蛋白产品的研发及生产, 以及生物医药相关的基础技术研究。公司成立后,上海欣百诺逐渐调整业务并发 展成为投资控股平台。
2012年上海欣百诺开始投资近岸蛋白及惠和生物。
2017 年 1 月,张江创投作为财务投资人,看好上海欣百诺控股的近岸蛋白质及惠和生物而投资入股。
2020 年 12 月,双方之间为厘清资产权属关系,充分发挥资产效用,公司确 认以 0 元受让控股股东上海欣百诺的 4 项发明专利、19 项商标。
公司零对价受让的 4 项发明专利保护的技术内容均与重组蛋白产品相关。
同样,关于惠和生物和近岸蛋白质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也提前处理了。
此前,惠和生物从事GMP级重组蛋白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构成与近岸蛋白质的同业竞争,2020年12 月,惠和生物将 GMP 级重组蛋白产品生产相关资产转让给公司后,也将相关的一项专利转让给了近岸蛋白质(专利名称:一种蛋白质混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9100577446)。
此后,惠和生物专注于生物药物研发业务,同业竞争情形得到解决。
这3家公司早期也存在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共用的情况,之后才厘清互相间的关系。
07公司新冠疫情专利
前面是公司基本面质量,再看下公司新冠方面的专利,有没有含金量。
背景技术介绍
COVID-19是一种新型的冠状病毒SARS-CoV-2引起的疾病,SARS-CoV-2具有极强的传播能力。
SARS-CoV-2是一种有包膜的单链RNA病毒,RNA长度达到近30kb,N蛋白(Nucleocapsid)外壳的包膜中含有S(Spike protein,刺突蛋白)、M(Membrane protein,膜蛋白)和E(Envelope protein,包膜蛋白)三种蛋白。
目前发现的最主要的感染途径是病毒的S蛋白的RBD(Receptor Binding Domain,受体结合区)与细胞膜表面的ACE2蛋白结合,导致细胞膜与病毒包膜融合,最终病毒感染宿主细胞。
药物治疗和疫苗预防两种途径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的危害。
目前已经有超过5款疫苗三期临床结束,已经上市或将要上市,还有更多的疫苗处在临床阶段,中和抗体的新药研究也已经进入临床阶段。而如何评价药物和疫苗的作用,成为接下来研究的重点。
疫苗的评价除了临床实验外,如何更好的跟踪接种后中和抗体的产生,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疫苗接种后的体外评价主要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是对抗真病毒的感染,
第二种是拮抗ACE2与S蛋白(特别是RBD)的结合,
第三种是对抗假病毒的感染。第一种方式是最接近真实的,
但是对于实验环境有较高的要求,无法作为普及性检测方法;
第二种只是评价了RBD与ACE2的结合抑制,对于病毒感染过程中的拮抗无法检测到;而第三种用假病毒的方式克服了前两种的弊端,因为不是真病毒,不具备感染能力,普通实验室即可操作,模拟了病毒感染宿主细胞的过程,比阻断蛋白之间的结合更真实。
目前大多数实验室做的假病毒外壳蛋白主要选择S蛋白,S蛋白和ACE2结合是感染的必要条件,但是现有技术中忽略了M蛋白和E蛋白的辅助作用。
发明内容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COVID-19假病毒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COVID-19假病毒,所述COVID-19假病毒由外壳蛋白质粒与辅助质粒经病毒包装而成,所述外壳蛋白质粒包括表达SARS-CoV-2 S蛋白的质粒、表达SARS-CoV-2 M蛋白的质粒和表达SARS-CoV-2 E蛋白的质粒。
本发明还提供所述的COVID-19假病毒的制备方法,所述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将外壳蛋白质粒与辅助质粒混合,转染宿主细胞,转染后收集的细胞上清中即含有假病毒,其中所述外壳蛋白质粒包括表达SARS-CoV-2 S蛋白的质粒、表达SARS-CoV-2 M蛋白的质粒和表达SARS-CoV-2 E蛋白的质粒。
本发明还提供所述COVID-19假病毒在筛选或评价COVID-19预防、治疗药物中的用途。
本发明还提供用于筛选或评价COVID-19预防、治疗药物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的有效物质包括所述的COVID-19假病毒。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用于体外检测COVID-19预防、治疗药物疗效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将所述COVID-19假病毒与COVID-19的靶标样本、预防或治疗药物共同孵育,孵育结束后检测发光强度。
如上所述,本发明的COVID-19假病毒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的COVID-19假病毒采用三质粒系统包装,以S/M/E蛋白替代表达VSV-G蛋白,比仅含有S蛋白的假病毒感染能力更强、灵敏度更高。
而且,COVID-19假病毒携带两种荧光报告基团,不同的荧光报告基团可应用于不同的场景,使得COVID-19假病毒应用时更简便。
原文标题 : 靠新冠疫情发财的近岸蛋白质冲科创板有把握吗?专利研发能力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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