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再迎重大进展 央行承认二维码支付地位
近日,移动支付再迎重大进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下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业务经营行为,相当于已经承认二维码支付地位。
此次规范意义重大,是因为在2014年3月二维码支付曾经被央行叫停,央行最初对二维码支付的态度扔持观望态度,缘由是线下二维码支付确实曾经存在一定的支付风险隐患。不过此次发布征求意见稿,说明其态度正在发生改变。有业内人士透露,二维码支付被暂停后,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各方已经在与央行、支付清算协会等监管部门沟通,并着手讨论和制定相关支付标准和安全标准,因此重启二维码支付只是时间问题,并且重启后的二维码支付应当在风险控制上有较大完善。
其实在此前,央行也曾向支付清算协会、银联发函确认二维码支付地位。央行要求支付清算协会在前期相关工作基础上,按照要求,会同银行卡清算机构、主要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出台条码支付行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并在个人信息保护、资金安全、加密措施、敏感信息存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函件称,线下条码支付具有进入门槛低、便捷等特点,适用于对传统POS收银成本敏感的小商户的日常小额交易,定位于传统线下银行卡支付的有益补充。
此次征求意见稿总共六章,包括总则、条码生成和受理、条码支付特约商户管理、风险管理、纪律与责任、附则,共69条。征求意见稿明确,条码支付业务是指会员单位应用条码技术,向客户提供的、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实现收付款人之间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条码支付业务包括付款扫码和收款扫码。付款扫码是指付款人通过移动终端读取收款人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收款扫码是指收款人通过读取付款人移动终端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
征求意见稿在风险管理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求会员单位应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机制,提升风险识别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及时发现、处理可疑交易信息及风险事件。
有分析人士指出,对于二维码支付未来市场的竞争格局,在支付模式和应用场景竞争方面,线上和线下支付机构各自有其优势,未来将共同发展。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以下简称条码支付)业务经营行为,保护会员单位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条码支付业务健康发展,根据《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条码支付业务是指会员单位应用条码技术,向客户提供的、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实现收付款人之间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
条码支付业务包括付款扫码和收款扫码。付款扫码是指付款人通过移动终端读取收款人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收款扫码是指收款人通过读取付款人移动终端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
第三条会员单位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应遵循本规范。
会员单位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应遵循依法合规、平等竞争、诚实守信、安全效率、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会员单位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应取得相应的业务资质,并按照监管部门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开展业务,加强风险防范,保障支付安全。
第五条会员单位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应遵守客户实名制管理规定。
第六条会员单位开展条码支付业务应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七条会员单位应依法维护客户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第八条会员单位应自觉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会员单位的商业信誉,不得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会员单位利益、干预或影响正常市场秩序。
第九条会员单位应遵守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JR/T0068-2012)、《中国金融移动支付技术标准》(JR/T0088-00982012)系列标准、《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技术要求》(JR/T0122-2014)等,以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的《条码支付技术安全指引》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指引》相关要求,保障条码支付业务的交易安全和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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