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生物质清洁供热课题:荷兰调研报告
课题组介绍
中欧生物质清洁供热路径及政策研究
为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响应国家清洁能源供热的战略部署,进而推进中国能源转型进程,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和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建成立“中欧生物质清洁供热研究课题组”,旨在研究欧洲国家在生物质供热方面的相关政策和实际应用的成功案例,总结并借鉴其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生物质供热发展情况,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生物质供热产业发展建议。中欧生物质清洁供热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有何继江、宋晨晨、杨守斌、杨中清、刘洪荣、王乐乐等人。 研究内容:
一、调研欧洲国家生物质供热发展情况、成功案例和相关政策;
二、调研国内生物质供热发展现状,与欧洲国家进行汇总分析;
三、结合国内实际情况,拓宽并提出相关推广思路和建议。
欢迎国内专家以及行业人士提供国内外生物质供热相关资料,就研究课题提供意见建议。
荷兰概况
荷兰王国(荷兰语: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英语: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简称“尼德兰/荷兰”(Netherlands/Holland)。是由荷兰、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4个构成国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复合国,是以荷兰本土为核心的主权国家。
荷兰是世界有名的低地国家,本土设12个省,下设443个市镇。首都设在阿姆斯特丹,但是其中央政府、国王居住办公地、所有的政府机关与外国使馆、最高法院和许多组织都在海牙。国土总面积41864平方千米,位于欧洲西偏北部,是著名的亚欧大陆桥的欧洲始发点,与德国、比利时接壤。还是欧盟和北约创始国之一,也是申根公约、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成员。
2018年统计,荷兰总人口为1723万人,人均GDP为5.3万美元。
一、荷兰的可再生能源消耗目标和技术目标
2014年,荷兰政府设定了2020年达到14%的可再生能源消耗目标,2023年达到16%的目标。荷兰统计局报告,2017年可再生能源消耗占总能源消耗的6.6%。生物质占总生物量的60.6%,可进一步分为垃圾焚烧厂(14.7%),家庭(14.1%),工业锅炉和熔炉(13.7%),共烧发电厂对固体生物质的使用 (1.8%),以及液体生物燃料(9.7%)和沼气(7.4%)的使用。风能和太阳能分别占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的16.3%和6.4%。家庭,工业锅炉和熔炉以及共烧所使用的大部分固体生物质是木质生物质。荷兰的能源政策旨在确保未来的能源供应,并减少能源部门的排放。表1中对可再生能源的未来目标进行了规定。注: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NREAP);欧盟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使用的欧洲指令(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EU-RED)
图1 2030年荷兰可再生能源技术目标
图1中表示可再生能源生产范围参考技术开发方案(绿色高科技,红色低科技);表示基线高科技发展;表示基线低科技发展。荷兰生物质主要仍将由国内供应,在荷兰等国内资源有限的国家中生物质进口正变得越来越重要。生物材料和先进的生物燃料到2030年可能变得很重要,但取决于技术的发展速度。
二、荷兰生物质能总体情况
2017年荷兰生物质总量为83874 TJ,其中垃圾发电厂20339 TJ,占可再生能源总量比重最大,为0.97%。家用木材燃烧19465 TJ,工业生物质锅炉17585 TJ,生物气10539 TJ,液体生物燃料13483 TJ。生物质共烧2462 TJ,占可再生能源总量比重最小,为0.12%。
图2 2016年荷兰一次能源总供应量(TPES)
2016年荷兰的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为3115皮焦耳(PJ),目前仍处于矿物燃料占绝大多数(92%):1,257 PJ天然气、1,181 PJ石油产品、427 PJ煤产品和小部分36 PJ的不可再生废物。2016年进口18 PJ电,占荷兰TPES的0.6%。2016年荷兰可再生能源供应量为158 PJ,占比5.1%,包括3.8%的生物能源和1.3%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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