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第一案开庭,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保护再成“热点”
如何做到让技术“不作恶”,以及“向善”,才是我们最应该关注的事情。
还记得去年10月的一起人脸识别相关案件吗?
浙江理工大学的特聘副教授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认为该动物园强制收集个人生物信息,时隔8个月,近日这起案件终于开庭了。
作为案件的原告,郭兵起诉目的其实不在经济补偿,他认为这是“对目前人脸识别技术滥用的一种斗争”。
何为“人脸识别第一案”?
可以看到,当前人脸识别技术已经被应用到各类场景中,其中更不乏强制要求录入信息的情况,如酒店入住等,也有很多人对此非常不满,但将其诉诸公堂的,郭兵是第一人。也因此,此案被称为“人脸识别”第一案。
2019年10月底,郭兵以消费者名义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起因是“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在没有协商、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以短信的方式通知他‘园区年卡系统已经升级为人脸识别系统入园,原来的指纹识别系统已经取消,如果不进行人脸识别注册将无法正常入园。’”
接到短信后,郭兵专门去到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进行核实,园方明确向他表示,“如果不进行人脸识别注册就无法入园,园方也不会为购买年卡的消费者办理退卡、退费手续。”
而作为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年卡消费者,郭兵所购年卡期限为2019年4月-2020年4月26日,价值1360元,按照购卡时的规定,他可以在有效期限内通过验证年卡及指纹入园,游玩次数不限。
对此,郭兵认为“人脸识别系统收集他的面部特征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这一类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如果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将很有可能危害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未经同意,就通过升级年卡系统强制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并且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而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则认为,“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入园的目的在于方便消费者快速入园,目前园方也给出了折中方案,即‘不必注册人脸信息,刷年卡也可以入园’,但由于指纹识别系统已停用,消费者每次入园须到年卡中心核实身份,证明是本人使用。”
此次开庭,郭兵要求确认被告店堂告示和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退还年卡卡费、赔偿交通费并删除原告个人信息等。不过,被告称是在原告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的,双方订立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原告要求确认店堂告示、短信通知内容无效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至于谁是谁非,富阳市人民法院表示本案将择期宣判。不难看出,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是他重视隐私安全的直接表现,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技术与伦理之间该如何平衡,也必将成为研发、企业和用户都需慎重考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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