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健康的两会议案建议和提案梳理,这10个医疗方向值得关注
6加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
在新冠疫情期间,基于大数据实施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密集接触人群管理对于疫情防控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为了保证复工复课的顺利实施,健康码等技术手段也逐渐引入。
不过,因此引发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显露出来。早在新冠肺炎初期,不少从武汉返乡人员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使得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与此同时,各地在疫情期间对于新冠肺炎患者个人信息的隐私泄露事件也时有发生。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李彦宏建议,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集的个人信息应该设立退出机制,加强对已收集数据的规范性管理,并研究制定特殊时期的公民个人信息收集、存储和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也建议个人信息采集使用尽量做到“最小够用”。在满足疫情后期监测预警和存量数据保护需求的基础上,对个人信息进行必要的删除、清理,至少进行脱敏处理,避免非疫情防控的滥用。在疫情结束后,各地健康码收集的个人信息应当及时删除。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则在提案中建议加快编制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指引》,明确具有收集和使用相关个人信息权力的指挥机构、执行机构,并明确相关工作启动条件和流程规范。
对于公共卫生监测、临床研究以及传染病爆发期生物样本数据的快速共享,相关机构应该建立严密访问机制,并做好疫情退散后的数据处理方案。同时,还应尽快启动建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机构,并把个人信息权保护纳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范畴。
5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2018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在认真总结《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实施经验、深入研究个人信息利用和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开展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研究起草工作。
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研究起草中,草案稿已经形成,根据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将按照立法工作安排,争取尽早提请审议。
7提升医学教育及研究水平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院长王辰认为经过这次疫情,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强医学教育,真正吸引优秀人才从医,还要有良好的教育体制来培养这些人。
此外,也应该加强医学研究,进一步构建医学创新科学体系,应该构建国家级的、能够引领统筹整个国家医学研究大格局的国家级医学研究机构,同时设立国家级的医学、健康、科学基金。
8促进新药研发
近年来,我国医药产业总体发展良好,新药尤其是“救命药”的上市速度明显加快,但在新药研发转化和患者可及性方面,我国医药产业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全国政协委员,红杉资本全球执行合伙人沈南鹏认为目前我国新药研发主要受制于几个方面。
首先,新药审批效能仍受制于人员数量和经验不足,预算承压不利于队伍稳定和专业性提升。其次,医保对医药创新的激励引导不足,当前医保集采推动药品大幅降价,短期内虽可惠及患者,但长期需考虑创新药企的研发积极性,“做好药,好回报”的机制仍需完善。
沈南鹏就如何激发药品创新活力及增加创新药可及性方面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是为审评专业能力提升提供投入保障,引入专家资源支持药审人员培训;第二则是优化招采规则,合理确定医保谈判价格,包括合理规划药品降幅。
9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在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医药发挥的作用有目共睹。大量数据证明中医药在未病先防,即病防变,病后防复发、危重症救治所取得的显著效果。数款中药疗法也被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之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要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因此,相关提案也备受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康益德中西医结合肺科医院院长董瑞建议将中医药纳入国家公共卫生体系。比如,在各级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立中医药救治重大疫情机构,完善中医药救治、急救功能,平时作为中医医疗服务,疫情到来,立即启动,保障第一时间用上中医药。
同时,还要将中医药下沉到基层网底,加强社区、乡镇中医药服务能力,疫情发生能够第一时间将中医药用于易感人群未病先防。
另外,还应在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建立中医防疫专家队伍,加强培训,制定防疫方案,同时建立中药防疫储备库。并贯彻执行中西医并重政策,完善中西医救治体系,应对重症、危重症救治,重大疫情防治。
全国人大代表、以岭药业总经理吴相君认为中医药治疗在慢性病发展的不同阶段介入可发挥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等不同作用效应,节省大量医疗资源与费用。因此,吴相君建议筛选一批经过循证医药研究证实治疗慢性病疗效确切的现代中药作为各级医疗机构的必备药品和相应疾病治疗的一线药物。
10提升医疗保障
保障和改善民生向来是民众关注的重点。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我国将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予以扶持。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丁洁教授联合其他多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建立中国罕见病医疗保障“1+4”多方支付机制的建议》提案,希望逐步推进罕见病医疗保障的多方支付机制。
所谓“1”,是指首先将第一批罕见病目录共121种罕见病的相关药物逐步纳入医疗保障,进入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或在政策容许的情况下,进入省级统筹范畴。
“4”则指4种支付途径,包括建立罕见病专项救助项目、统筹安排慈善基金进入罕见病支付机制、引导商业保险进入罕见病医疗支付机制以及罕见病患者要支付力所能及的医疗费用。
网络互助是近年来兴起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用户之间通过协议承诺分摊彼此的风险损失,典型平台如水滴互助、轻松筹等。截至2019年底,我国数十家网络互助平台的加入成员已达1.5亿人。
2019年,这些互助平台共帮助了近4万人次,互助金额超过50亿元,在全国医保和商业保险之外成为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种重要补充形式。2020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将医疗互助正式纳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不过,由于发起网络互助计划的平台公司均非持牌保险机构,且不承担刚性赔付责任,而互助计划又具有类保险性质,网络互助计划一直处于灰色地带。因风险用户积聚、赔付无法兑现而解散的平台也不在少数。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则就高速增长却处于监管空白的网络医疗健康互助市场提出了建议。他的提案指出,网络互助存在着金融、经营、信息等风险,并建议应利用金融科技重构保障流程,尽快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的监管框架之内,并根据其独特性建立适配的创新监管方式,防止重蹈“P2P网贷”的覆辙。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和人口老龄化,农村留守孤寡老人的比重将逐步加大。虽然农村交通通讯条件大幅改善,但老年人受限于各方面能力,仍只能就地依靠乡村基本医卫系统服务。然而,众所周知,我国农村医疗目前还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张志勇认为应把农村孤寡老人的医疗保障放到更重要位置。他建议,把对孤寡老人的医疗保健列入乡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的首要任务之一,专人专责予以落实,并实施反馈调查和绩效考核。
受疫情影响,医疗信息化、新冠肺炎疫苗、公共医疗储备、基层医疗建设等相关议案建议和提案成为2020年全国两会关注焦点。动脉网整理了相关议案建议和提案,专题Pro将进行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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